关于印发《beat365研究生综合素质测 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学院各系(中心)、各研究生班级:
现将修订后的《beat365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 则(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beat365
2022 年 9 月 13 日
beat365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我院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侨大学〔2021〕19 号)、《华侨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华侨〔2022〕10 号), 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正式注册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个人档案转入我校,不含本校在职人员)。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 身份参与评定。
第二章 评分细则
第三条 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根据德育测评与综合表现测 评两部分组成。
(一)德育测评是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前提和基础,应贯穿 于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全过程。
(二)综合表现测评包含学业素质、学术素质、身心发展与文化素养、劳动教育与公益服务四个方面。
第四条 综合评定的计分办法:
结合研究生教育的特点,综合评定的计分办法根据不同年级 有所不同。
(一)二年级博士生、硕士生:
综合评定总分(100 分)=学业素质 60 分+学术素质 13 分+身心发展与文化素养 13 分+劳动教育与公益服务 14 分。另设附加分 5 分。
(二)二年级以上博士生、硕士生:
综合评定总分(100 分)=学术素质 73 分+身心发展与文化素养 13 分+劳动教育与公益服务 14 分。另设附加分 5 分。
第五条 德育测评计分标准
主要测评学生在政治思想、道德修养、遵纪守法、集体观念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1.政治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 积极要求进步,主动向党团组织靠拢,能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教育活动,认真完成组织上交办的各项任务;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道德修养: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诚实守信、作风正派、举止文明。
3.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 纪行为。
4.团队精神: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种活动, 热心为集体和同学服务;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荣誉。
德育素质测评采用扣分方法,无下列行为者获得满分。扣分标准如下:
1.内地学生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言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港澳台侨学生有背离祖国统一和“一国两制”的言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华裔新生代及留学生有破坏中外友好的言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德育测评不合格,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得分直接记为 0 分。
2.言行举止不文明、线上线下发表不当言论,或违背社会公 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以及学术道德现象,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每人每次 10 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人每次扣 20 分。
3.违反校规校纪,受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的分别按照每人每次 3 分、5 分、10 分、15 分、20 分进行扣分。
4.违反学院相关规定,受学院通报批评的根据严重程度每人 每次扣 2-5 分;违反学生社区相关规定,受社区通报批评的每人每次扣 2 分。
5.未按照要求参加学校、学院(研究院)组织的宪法日、 升旗仪式、讲座、劳动等集体活动者按缺席次数扣分,每人每次 扣 3 分。
第六条 综合表现测评
(一)学业素质(60 分)
学业素质仅适用于二年级博士生、硕士生,由研究生培养方 案中必修课(公共学位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学位课)和选修课成绩组成,权重及计算方法如下:
其中,M 为课程考核分数,S1 为学位课(含必修课)成绩, N1 为该课程学分,S2 为非学位课成绩,N2 为该课程学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课程综合成绩=M×60%。
(二)学术素质(13 分或 73 分)
主要测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学 科竞赛等情况。
二年级博士生、硕士生的学术素质计算办法:(学术论文成果原始分/140 分+发明专利成果原始分/100 分+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原始分/100 分)×13 分。封顶 13 分。
二年级以上博士生、硕士生的学术素质计算办法:(学术论文成果原始分/140 分+发明专利成果原始分/100 分+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原始分/100 分)×73 分。封顶 73 分。
1.学术论文原始分计分标准
论文级别 | 评分标准(分/篇) |
特类 | 直接认定 |
一类 A 档(含 SCI 一区) | 140 |
一类 A 档(含 SCI 二区) | 120 |
一类 A 档(含 SCI 三区) | 100 |
一类 B 档(含 SCI 四区) | 80 |
二类 A 档 | 70 |
二类 B 档 | 60 |
三类 A 档 | 40 |
三类 B 档 | 30 |
普通期刊(有正式刊号) | 20 |
增刊、论文摘要、会议综述、活动报道、无正式CN 号论文 | 5 |
备注:
(1)论文级别认定以《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理工 科)》(华大科〔2020〕1 号)为准。
(2)为鼓励学生发表研究型文章,综述类文章按照期刊对 应分值的 80%进行折算。
(3)在二类 B 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学术文章,共同一作按照实际出版时的作者顺序认定第一作者;如共同一作中导师为第 一作者,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则分值按照相应分值的 70%进行折算;如共同一作中第一作者非导师,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则 分值按照相应分值的 50%进行折算;如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分值按照相应分值的 50%进行折算。
2.发明专利原始分
(1)本人为发明专利第一申请人,分值按 100 分计算;导师为第一申请人,本人为第二申请人的,分值按 80%折合计算。
(2)如获得授权的专利成果为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 利,须本人为专利第一申请人,分值按 80 分计算。
3.学科竞赛获奖原始分
竞赛获奖级别 | 加分标准 |
国家级一等奖 | 100 |
国家级二等奖 | 80 |
国家级三等奖 | 70 |
省级一等奖 | 60 |
省级二等奖 | 50 |
省级三等奖 | 40 |
省级优秀奖 | 30 |
备注:如独立获奖,按照以上分值进行加分;如团队获奖, 前三名分别按照占比 90%、70%、50%进行折算加分,团队其他人按照国家级 15 分、省级 10 分进行计算。
4.科研成果认定条件
(1)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beat365、生物医学学院 或分子药物研究院。
(2)成果取得须在所评选学年内(学年时间界定为 9 月 1日至次年的 8 月 31 日);发表高水平论文(博士生在学校二类 A 及以上期刊,硕士生在学校二类 B 及以上期刊)的学年时间可放宽为 9 月 1 日至次年的 9 月 30 日;发表学术论文以实际见刊或网络发表为准(用稿通知无效)。
(3)授权的发明专利,本人是第一申请人,或导师与本人 分别为第一、第二申请人;如专利成果为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 计专利,本人须为第一申请人。
(4)学科竞赛获得权威机构主办的国际性或全国性学科竞 赛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
(5)同一科研成果不重复计算;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奖项 时,仅以最高加分分值进行统计。
第七条 身心发展与文化素养
身心发展与文化素养包括体育和美育两个部分。
(一)体育(7 分)
主要测评学生参与各类体育锻炼、体育竞赛、体育活动等情况。
1.积极参与各类体育锻炼、体育竞赛、体育活动,参加者每人加 1 分,不重复累计加分。
2.代表学院参加省、市、校、院级体育活动并获奖,分别加6 分、5 分、4 分、2 分。
(二)美育(6 分)
1.积极参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思 想政治理论社团、“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各项活动,成效 明显;积极参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领航 计划系列主题活动等思想政治教育类活动,成效明显;积极参加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与传承、中华文化传播、推进中外文明交流互鉴等各项活动,表现突出,受院级及以上表彰,根据省、市、 校、院获表彰等级分别加 5 分、4 分、3 分、2 分。
2.参与院级及以上文化艺术、心理健康教育、美化设计、辩论赛等活动,根据省、市、校、院获表彰等级分别加 5 分、4 分、3 分、2 分。
3.参与院级以上省级以下科创赛事并获奖,市级奖项加 5分,校一等加 4 分,校二等加 3 分,校三等加 2 分,院级获奖加1 分,同个项目只能取最高奖项分值,不重复加分。
4.心理保健员获得上岗证书,且组织至少两次班级心理保健相关活动,加 1 分;校优秀心理保健员加 2 分;两者不累计加分。
5.在华园医声或学院主页等宣传平台上投稿(重复只认一 次),第一作者投稿 0.2 分/篇,投稿加分上限为 1 分,被录用0.5分/篇。
第八条 劳动教育与公益服务(14 分)
劳动教育与公益服务包括劳动教育与公益服务与社会工作 两个部分。
(一)劳动教育(4 分)
主要测评学生劳动养成的情况。从学生劳动态度、劳动习惯、 劳动技能、劳动精神等方面考察学生劳育,侧重将体力劳动实践的表现作为考核依据。
1.按照要求完成当学年劳动课程;按照要求参加学校、学院(研究院)、班级组织的劳动实践;积极参与卫生打扫、洗衣做饭、田间劳作等家庭劳动实践;积极开展宿舍清扫,学年社区表 现分不低于 98 分;符合要求的加 1 分。
2.积极参与公共服务,在政府机关、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 公共场所、服务窗口等主动参与实习见习、劳动锻炼,表现优异; 积极提升劳动技能,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有证明材料的加 1 分。
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研究院)、班级组织的卫生打扫、植 树种绿、物资搬运等劳动实践,表现优异;有证明人或证明材料的加 1 分。
4.宿舍整洁,学年社区表现分位于本楼栋前 20%或者 110 分以上,加 1 分;“文明宿舍”按校级、院级宿舍成员分别加 0.5 分、0.25 分。
(二)公益服务与社会工作(10 分)
主要测评学生参加各类志愿服务、公益活动、担任学生组织 工作人员和承担社会工作等情况。
担任职务 | 考核等级 | 加分等级 |
校 、 院 研 究 生 会 主 席 团 成 员校兼职辅导员 | 优秀 | 9 |
良好 | 7 |
合格 | 5 |
校 、 院 研 究 生 会 各 部 门 负 责 人院党支部书记和各班级团支书、班长 | 优秀 | 8 |
良好 | 6 |
合格 | 4 |
校、院研究生会各部门成员 院党支部支委和团支部支委、班委楼栋党支部书记和自律会主任 | 优秀 | 6 |
良好 | 4 |
合格 | 2 |
校研究生会学生工作志愿者院研究生会学生工作志愿者 楼栋党支部支委和自律会成员 | 优秀 | 4 |
良好 | 2 |
合格 | 1 |
1. 以所在学生组织的考核结果为准,无考核结果一律不加分。 2. 考核等级比例参照《华侨大学学生干部培养与管理规定》第 十一条规定:优秀不超过 15%,良好不超过 20%。 3. 担任多项职务可累计加分,封顶 10 分,加满为止。 |
第九条 附加分(5 分)。
附加分主要测评学生因爱国奉献、见义勇为、乐于助人、诚 实守信、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受到校级以上表彰或为学校取 得重要荣誉的情况或其他方面表现特别优异的情况等,且应在以 上各项测评中没有规定的。加分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或证书,封顶 5 分。
第十条 其他未尽情况,由学生个人申报,学院审核。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细则由beat365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