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审2022-2023学年研究生新生 “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1 浏览次数:

2022级研究生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华大学〔201932号),现将2022-2023学年研究生新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中规定条件的2022级全日制境内研究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国家助学贷款。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认定同时作为“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各项困难补助、社会助学金发放资格的审核依据。

三、名额控制与等级确定

研究生新生阳光成长计划名额的总数应控制班级境内生人数的25%以内(15人)。

根据本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协议签署的实际情况,本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按要求填写材料(见附件3),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与阳光计划评审同步,也要网上申请,贷款人数控制在班级境内生人数的10%以内(6人,需为阳光计划成员)。陈进强贷学金按相关要求办理。

四、评审要求

1.“阳光成长计划”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审核,做好政策宣传、民主评议(确定和排序)、调查核实、结果公示等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落实“量身订做、套餐配比”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这是资助工作的核心环节,资助计划的制定应做到:新申请与续申请有别、普困与特困有别,权利与义务结合、无偿与有偿结合、长期资助与短期资助结合。

3.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精准帮扶政策精神,推进学校精准资助工作,对于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经身份核实,可直接获得一等助学金资助(根据学院、班级实际情况而定)。

4.重点关注特殊群体、受疫情或洪涝灾害影响较重的地区学生、少数民族困难学生等,做到物质关怀与精神关爱并举。

五、评审步骤

第一阶段:学生自主申请(即日)

1.所有有意向申请阳光成长计划的研究生新生进入学校主页-信息门户-办事大厅进入“阳光计划”系统申请)(超过此段时间网络将关闭无法申请,需要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的同学一定要选择相应选项)。同时向班级提交如下材料:

须填写《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申请表》(附件3)一份、《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一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还应按要求准备材料(附件1)上交班级。

2.班级审核(101-1010日)

班级成立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以下简称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开展量化评估和民主评议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按照《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附件7),对申报学生现实表现进行客观量化评分排名,评议结果要在班级范围内公示1天。班级负责人填写《2022-2023学年新生阳光成长计划汇总表》(附件4)、《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研究生)》(附件5)、《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名单汇总表(新贷)》(附件6)各一份,纸质签字后与审批后的学生申请材料一同于1010日前报送beat365309室,同时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yxytw@hqu.edu.cn

3.学院审核: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对学院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相应范围内公示。

六、相关要求

1.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未按规定交缴学费的将不予注册。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部分将由学校直接扣缴作为2022-2023学年的学费。

2.贷款学生无论新贷、续贷都需为“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并申请贷款。

3.应充分重视并发挥“阳光成长计划”在育人成才方面的作用,将“全面培养”与“重点关注”相结合,通过感恩教育、技能培训、义工锻炼、人文关怀、树立典型等多种形式对“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进行全方位的培养,提升“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的综合素质。


beat365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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