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2/2023学年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建议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8 浏览次数:

为鼓励海外华裔新生代及外国留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学有所成,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生遴选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合作〔20227号),学生处拟定评选、推荐2022/2023学年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建议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与范围

1.被推荐者应为华侨大学在读全日制本专科留学生;

2.自觉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备良好的个人品质,入学以来,无违规违纪处分;

4.社区表现量化考评结果排名不在本楼栋住宿生的后30%,或虽居楼栋后30%但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

5.入学以来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40%(若境外生单独成班的,则入学以来学习成绩排名位列全班前25%);

6.2022/2023学年未获得中国政府或其他校外组织(如陈嘉庚奖学金、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及海外华文教育专业学生奖学金等)奖励资助;

7.休学、延期毕业的原则上不予资助;

8.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生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予以优先推荐。

二、个人申报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

1.仔细阅读并填写电子版附件22022-2023学年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严格按示例格式进行填写。

2.仔细阅读并填写电子版附件32022-2023学年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候选人花名册》。严格按示例格式进行填写。

3.准备电子版个人有效证件、入学以来的学生成绩单、入学以来获奖证明材料、入学以来任职证明材料、2020-2021学年综测成绩以及附件12中涉及到的其他材料。

4.将以上电子版材料打包命名为:(姓名+学号)beat365:2022-2023学年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于71日前12:00发送至指定邮箱:yxytw@hqu.edu.cn,邮件命名为:(姓名+学号)beat365:2022-2023学年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申请人未规范填写的,屡次填写不当的,学院将不予受理该申请人奖学金申请!!!

六、评审程序

1.学生申报时间:628-71

2.学院审核时间:71-73

3.学院公示时间:73-75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beat365

邮编:362021   电话:0595-2269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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