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审2022-2023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5 浏览次数:

各本科、研究生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华侨大学学生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中规定条件的全日制非毕业班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本科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研究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国家助学贷款。其中,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430元/月、330元/月、280元/月三个等级,资助时间为10个月,从2022年9月至2023年6月。

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认定同时作为“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各项困难补助、社会助学金发放资格的审核依据。

名额控制

“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的总人数应控制在境内非毕业班人数的25%以内(本科生与研究生名额分列),其中,获本科生国家助学金人数不得超出境内非毕业班本科生人数的20%,详细名额分配如下。

实际资助需求总量较少、已通过奖学金等方式自立而无需直接资助、希望通过勤工助学获取资助的学生,如符合“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申请条件,应纳入“自立生”类别,以便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其它奖助项目。

对于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孤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等,经核实,原则上可获得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具体须结合学院实际情况。

四、评审要求

1.“阳光成长计划”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和学校对他们的关爱,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做好“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根据《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落实“量身定做、套餐配比”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这是资助工作的核心环节,资助计划的制定应做到:新申请与续申请有别、普困与特困有别,权利与义务结合、无偿与有偿结合、长期资助与短期资助结合。

3.“阳光成长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对本学年已在该计划中的学生,各班级可通过灵活方式,如电话联系、线上视频回访其亲友等途径,侧重了解学生在受助期间学习、生活、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情况,以便对其困难生认定及资助情况做出调整。

4.各班级应做好资助材料归档工作,对每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阳光成长计划”评审等材料进行分类建档封存,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五、评审步骤

第一阶段:学生自主申请(5月25日至5月31日)

学生自主申请:学生自愿向学院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并通过学校主页-信息门户-办事大厅进入“阳光计划”系统进行网上资助申请,另外凡申请同学还需填写《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5)、本学年已在该计划中的学生还需向所在学院提供《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年生活规划》(附件2)。首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应按贷款系列表格的要求准备材料。(附件3)

第二阶段:班级学院逐级审核(5月31日至6月6日)

1.班级审核:班级成立由班主任、班委和群众代表组成的班级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小组对报名同学进行讨论——各班主任对本班提出资助申请的学生进行谈话、审核并指导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填写《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表》(附件4,该表A4纸双面打印,申请人与班主任须签字)。其后,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确定阳光计划成员评定的等级,并填写《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6)

2.学院审核:学院对提出资助申请的学生参照上一学年的综合表现情况进行学院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相应范围内公示。

第三阶段:材料报送及学校审批

第四阶段:资助落实

1.贷款审批及发放:7月上旬,学生资助中心组织陈进强贷学金合同签字,并将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名单报送至中国银行。预计8月份贷款款项到账。

  1. 国家助学金发放: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老生部分)从9月份开始发放。

    六、几点说明

    1.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未按规定缴纳学费的将不予注册。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部分将由学校直接扣缴作为2022-2023学年的学费。

    2.贷款学生无论新贷、续贷都须为“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并在“阳光计划”系统中申请贷款。

    3.各学院应充分重视并发挥“阳光成长计划”在育人成才方面的作用,“全面培养”与“重点关注”相结合,通过感恩教育、技能培训、义工锻炼、人文关怀、树立典型等多种形式对“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进行全方位的培养,提升“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的综合素质。

    4.学生资助相关数据均以“学工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为准,请认真审核“学工管理信息系统”相关信息。

    七、材料提交

    请各班级务必将相关材料统一整理以下材料:

    1.所有申请阳光计划成员的同学(新老生)需交《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表》(附件4);

    2.所有申请阳光计划成员的同学(新老生)需交《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5)

    3.申请的贷款的同学需交新申请贷款材料(附件3);

    4.已获得过资助的同学的阳光成长计划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期生活规划书(附件2);

    5.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6)。

    6.若阳光计划成员与上学年有变动,需再提交有变动同学beat3652022-2023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谈话记录表(附件7)。

    以上凡需签字的材料请一定要手写签名,除此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签字的需清晰电子版签名插入。

    注意:以上材料请各班级于6月8日前将电子版收集汇总完,统一命名“xx级xx专业xx班级+2022-2021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材料”发送至邮箱yxytw@hqu.edu.cn,签字后的纸质版材料交至beat365309。

    附件:

    1.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

    2.阳光成长计划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年生活规划

    3.贷款系列表格

    4.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表

    5.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6.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7.2022-2023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谈话记录表

    中共beat365委员会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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