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beat365研究生会是beat365全体研究生(包括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下同)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beat365研究生会接受beat365党委领导,接受beat365团委和华侨大学校研究生会指导,是联系广大研究生的纽带和桥梁。
第二条 beat365研究生会的宗旨:拥护党的领导,团结和依靠全体研究生,充分发挥研究生会引导、管理和服务的功能,推动研究生的科研学术活动,开展各项有益的文体活动,以锐意进取的开拓精神和脚踏实地的求实作风,促进研究生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促使研究生成为全面发展的、祖国医药卫生事业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
第三条 beat365研究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 在研究生中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努力提高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
(二) 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活动,促进良好学术氛围的形成,提高全院研究生的科研素质;
(三) 维护研究生的正当权益,代表广大研究生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意见与要求,配合学校及时解决研究生学习、生活和就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 根据研究生的特点,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丰富研究生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全体研究生的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
(五) 提供研究生信息交流和沟通的平台;
(六) 加强与学生会和兄弟学院研究生会的联系及与其他社团的接触,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第四条 beat365研究生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五条 由beat365团委老师任研究生会指导老师,代表beat365对beat365研究生会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凡取得beat365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均为本会会员。全体成员一律平等。会员享有本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应承担本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七条 beat365研究生会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 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 享有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beat365研究生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的权利;对beat365研究生会各级组织和干部的违规、失责行为,有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申诉的权利;
(三) 享有参加beat365研究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四) 享有beat365研究生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八条 beat365研究生会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 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院规,遵守校研究生会章程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二) 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beat365研究生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三) 关心beat365研究生会工作,积极参加beat365研究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beat365研究生会决议,努力完成beat365研究生会委托的工作,协助树立和自觉维护beat365研究生会声誉和正当利益。
第三章 组织和职能
第九条 beat365研究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条 beat365研究生会的组织机构按职权,依次划分为:
(一) beat365研究生代表大会;
(二) beat365研究生会主席团;
(三) beat365研究生会各部门;
(四) beat365研究生班委会。
第四章 beat365研究生代表、beat365研究生常任代表
第十一条 beat365研究生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beat365研究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学院、年级及主要研究生组织,其中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中的研究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并应结合生源情况,选举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研究生代表、港澳台侨研究生及外国留学研究生代表。
第十二条 beat365研究生代表享有的权利:
(一) 在beat365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 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 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 对beat365研究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第十三条 beat365研究生代表应履行的义务:
(一) 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二) 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学院治理的能力;
(三) 密切联系同学,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四) 监督beat365研究生会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第五章 研究生代表大会
第十四条 全院研究生代表大会是beat365研究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 beat365研究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提前或延期情况一般不超过1个学期。研代会须有应到会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学院召开研究生代表大会须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党委和校研究生会递交正式召开大会的请示(请示内容应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的主要任务及议程,代表的资格条件、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简历及资格条件,章程制定或修订情况,工作报告以及筹备召开会议的其他重要事项), 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报校研究生会备案。
第十六条 beat365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 听取和审议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二) 制定或修改beat365研究生会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三) 听取、审议上一届研究生研究生会的工作报告;
(四) 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五) 听取、审议提案工作报告;
(六) 讨论和决定应由院研代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章 beat365研究生会主席团及部门
第十七条 beat365研究生会主席团在研代会闭会期间,执行研代会的决议,领导beat365研究生会工作;并通过beat365研究生会指导和监督班委会等基层学生组织工作。
第十八条 beat365研究生会主席团由导师推荐,经学院团委同意,由学院党委和学院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院党委确定,经研代会选举产生。兼任秘书长、副秘书长的指导教师直接参与并行使主席团职权。
第十九条 beat365研究生会设主席团成员3名,由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实行轮值制度设立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担任,以学期为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开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第二十条 beat365研究生会主席团的职权是:
(一)在研代会闭会期间执行研代会决议,对研究生会的重大事项做出决定;
(二)落实研代会提出的工作意见;
(三)决定聘任研究生会秘书长;
(四)批准任免院研究生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五)行使研代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 研究生会聚焦主责主业设立办公室、宣传部、学术部、文体部、科创部,在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负责人采用公开竞聘形式聘任,每个部门设1名负责人。
第二十三条 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包括主席团成员、工作部门负责人及工作部门成员。
第二十四条 研究生会工作人员不超过 30 人,应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遴选,经学院党委和学校团委审核后确定,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第二十五条 研究生会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成绩优良率应达50%以上,无不及格情况、违纪记录。对于达不到学业要求标准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应按照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七章 从严治会
第二十六条 beat365研究生会依法依章程展开活动、接收管理。
第二十七条 beat365研究生会接受侨大学beat365研究生会接受beat365党委领导,接受beat365团委和华侨大学校研究生会指导。
第二十八条 beat365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应胸怀崇高理想,恪守学生本分,牢记服务宗旨,严格落实《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守纪律、讲原则、作表率,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十九条 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要自觉践行研究生会宗旨,珍惜代表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若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规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三十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以班级代表为主组成的师生评议会述职,评议结果作为骨干遴选、年度考核、表彰激励、选用培养的重要依据。
第八章 财务制度
第三十一条 beat365研究生会主要经费来源: 学生活动经费。
第三十二条 beat365研究生会经费只能用于与研究生有关的活动,不得挪作他用,实行财务预算、决算制度。
(一) 鉴于研究生会的活动将主要以项目的形式开展,因此,每个项目在开展之前也必须制定相应的项目预算。项目预算的制定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经过主席团成员审核,学院团委批准后生效。
(二) 临时性的开支,计划外开支,都要事先以书面形式报beat365研究生会指导老师同意,事后有关票据须由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签名才能报销。
第三十三条 beat365研究生会不得私自接受校外赞助,不得私下与校外机构进行合作。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beat365研究生会及beat365研究生会主席团。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属于beat365研究生代表大会,修改程序如下:
(一)由beat365研究生会主席团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的学院研究生会提议;
(二)beat365研究生会主席团负责具体的修订工作,修订草案经院党委、院团委审核,提交研究生代表大会审议;
(三)经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应依照华侨大学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