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6-2017学年“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2 浏览次数:

 

毕业班级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且就业困难毕业生(以下简称“双困”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促进“双困”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决定于近期对“双困”毕业生发放求职补助,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列入本学年阳光成长计划),并且由于生理缺陷、职业能力不足等原因,面临就业困难的具有华侨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境外生)。

二、评定金额

校级“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分为1000元、500元,院级“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分为300元、200元。

三、名额分配

一等

二等

备注

校级

1

1

本科生

院级

2

2

本科生

四、评定及发放方法

1.4月10日-4月16日,申报学生登陆信息门户—新学工管理系统(研究生工作管理系统),申请2016-2017学年“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并填写《华侨大学“双困”毕业生就业补助申报表》(附件)并将纸质版于4月17日12:00前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308)

2.4月17日-4月20日,学院对申报学生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筛选,通过各种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和征求意见。

3.4月21日-4月24日,学校审核。

、补充说明

1.根据学校要求,求职补助研究生名额不超过学院分配名额的10%,所以研究生求职补助名额为0如因特殊情况,可按照申请流程提出申请,经学院党委研究讨论后决定是否给予补助。

2.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愿望的,不列入补助对象。各学院要认真核查毕业生提交的申请表,如有发现毕业生虚报冒领求职补助的,将责令退回。

 

附件:华侨大学“双困”毕业生求职就业补助申报表

 

华侨大学生物医学学院党委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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