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研究生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华侨大学学生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中规定条件的全日制非毕业班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本科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研究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国家助学贷款。其中,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430元/月、330元/月、280元/月三个等级,资助时间为10个月,从2024年9月至2025年6月。
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认定同时作为“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各项困难补助、社会助学金发放资格的审核依据。
名额控制
“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的总人数应控制在境内非毕业班人数的25%以内(本科生与研究生名额分列),其中,获本科生国家助学金人数不得超出境内非毕业班本科生人数的20%,详细名额分配如下:
班级 | 2020级临床1班 | 2020级临床2班 | 2020级临床3班 | 2021级临床1班 | 2021级临床2班 | 2021级临床3班 | 2022级临床1班 | 2022级临床2班 | 2022级临床3班 |
境内数 | 20 | 23 | 21 | 34 | 15 | 15 | 36 | 17 | 18 |
阳光生 | 5 | 6 | 4 | 6 | 4 | 4 | 6 | 4 | 4 |
班级 | 2021级药学1班 | 2021级药学2班 | 2022级药学1班 | 2022级药学2班 | 2023级药学1班 | 2023级药学2班 | 2023级临床1班 | 2023级临床2班 | 2023级临床3班 |
境内生 | 28 | 26 | 27 | 28 | 27 | 26 | 33 | 18 | 18 |
阳光生 | 7 | 7 | 8 | 8 | 5 | 6 | 11 | 4 | 5 |
实际资助需求总量较少、已通过奖学金等方式自立而无需直接资助、希望通过勤工助学获取资助的本科生,如符合“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申请条件,可纳入“自立生”类别,以便参与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其它资助项目,但“自立生”名额应控制在境内非毕业班本科生人数的5%以内。
研究生阳光生人数共30人。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精准帮扶政策精神,推进精准资助工作,本科生中为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优抚对象子女等,经核实,原则上可获得一等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需结合学院实际情况)。
四、评审要求
1.“阳光成长计划”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和学校对他们的关爱,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做好“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根据《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落实“量身订做、套餐配比”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这是资助工作的核心环节,资助计划的制定应做到:新申请与续申请有别、普困与特困有别,权利与义务结合、无偿与有偿结合、长期资助与短期资助结合。
3.“阳光成长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对本学年已在该计划中的学生,各班级可通过灵活方式,如电话联系、线上视频回访其亲友等途径,侧重了解学生在受助期间学习、生活、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情况,以便对其困难生认定及资助情况做出调整。
4.各班级应做好资助材料归档工作,对每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阳光成长计划”评审等材料进行分类建档封存,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五、评审步骤
第一阶段:学生自主申请(5月13日至5月17日)
学生自主申请:学生自愿向班级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并通过学校主页-信息门户-办事大厅进入“阳光计划”系统进行网上资助申请,另外还需填写《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2023-2024学年已在该计划中的学生还需提供《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年生活规划》(附件3)(重点表达学习生活情况及第二课堂表现)。首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应按贷款系列表格的要求准备材料(附件4)。
申请贷款的同学在信息门户申请时务必勾选并提交材料。
第二阶段:班级学院逐级审核(5月18日至5月28日)
1.班级审核:班级成立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小组(下称“评议小组”),由班主任、未参评的班委和群众代表等奇数人员组成(至少5人),并于5月21日将评议小组名单发送至yxytw@hqu.edu.cn。评议小组对报名同学进行讨论——班主任对本班提出资助申请的学生进行谈话、审核并指导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填写《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表》(附件5,该表A4纸双面打印成一页,附相关证明材料装订,申请人与班主任须签字)。其后,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确定阳光计划成员评定的等级,并填写《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6)
2.学院审核:学院对提出资助申请的学生参照上一学年的综合表现情况进行学院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相应范围内公示。
第三阶段:材料报送及学校审批
第四阶段:资助落实
1.贷款审批:预计6月中下旬,学生资助中心、中国银行分别审批陈进强贷学金申请材料、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2.国家助学金发放: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老生部分)从9月份开始发放。
六、几点说明
1.根据国家政策,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30元/月。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如符合“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申请条件,可纳入“自立生”类别,以便参与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其它资助项目。
2.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和住宿费部分将由学校直接扣缴作为2024-2025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欠缴费用的同学可考虑申请校园地贷款或陈进强贷款。
3.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及续贷)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需在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的阳光计划系统中提交2024-2025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申请以及助学贷款申请。
4.充分重视并发挥“阳光成长计划”在育人成才方面的作用,“全面培养”与“重点关注”相结合,通过感恩教育、技能培训、义工锻炼、人文关怀、树立典型等多种形式对“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进行全方位的培养,提升“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的综合素质。
七、材料提交
请各班级务必将相关材料统一整理以下材料:
1.所有申请阳光计划成员的同学(新老生)需交《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
2.已获得过资助的同学的阳光成长计划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期生活规划书,重点表达学习生活情况及第二课堂表现(附件3);
3.申请的贷款的同学需交新申请贷款材料(附件4);
4.所有申请阳光计划成员的同学(新老生)需交《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表》(附件5),双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有证明材料的装订在一起;
5.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6)及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确认表(附件7)。
6.若阳光计划成员与上学年有变动,需再提交有变动同学beat3652024-2025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谈话记录表(附件8)。
以上凡需签字的材料请一定要手写签名,除此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签字的需清晰电子版签名插入。
注意:以上材料请各班级于5月29日前将电子版收集汇总完,统一命名“xx级xx专业xx班级+2024-2025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材料”发送至邮箱yxytw@hqu.edu.cn,签字后的纸质版材料交至beat365309。
附件:
1.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
2.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阳光成长计划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年生活规划
4.贷款系列表格
5.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表
6.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7.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确认表
8.2024-2025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谈话记录表
beat365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