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本科生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本科生各班级:
根据学校文件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有关规定,现将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从各班级2020-2021学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本科境内学生中产生;学年学习绩点排名且综合素质测评排名位于班级前10%。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必须从各班级2020-2021学年学习成绩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阳光成长计划”本科境内学生中产生;学年学习绩点排名在班级前25%,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班级前30%。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均要求当学年各门课程无不及格现象,社区表现分不在本楼栋后30%,或考评结果虽居楼栋后30%,但综合考评成绩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
二、相关要求:
1、各班级上报名额是: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但班级必须要有推荐排序。
2、评选原则按照班级纵向和年级横向两者兼备择优评选;
3、本学期初转专业的学生,符合2020-2021学年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条件的,向原所在学院(原所在班级)申请;其他时间段转专业的学生,向现所在学院(现所在班级)申请。
4、因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班级务必及时通知到所有同学,并以适当形式在班级内进行公示,及时收集同学的反馈意见,确保评选结果公平、公正。评选前要事先向班主任汇报,评选结果要及时上报班主任审核。
5、请各班按推荐顺序填报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2),并于9月30日中午12:00前将班主任签字后名单及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上交学院309办公室,同时将电子表格以“年级专业班级全称+国奖/国家励志奖汇总表”的形式发送至邮箱yxytw@hqu.edu.cn),逾期视为放弃。
6、学院将于10月5日前公示学院评选结果,并通知填写各类表格,若因为手机关机或本人未在学校而无法按时上交材料者,取消资格,名额由其他候选对象递补。
7、学年学习绩点及排名以beat365各班级的2020-2021学年《华侨大学班级学分绩点统计表》为准。
附件1: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班级推荐名单汇总
附件2: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推荐名单汇总
beat365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