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审2021-2022学年本科生老生 “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3 浏览次数:


关于评审2021-2022学年本科生老生

“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华侨大学学生处《关于评审2021-2022学年本科生老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校学〔2021〕52号)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老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中规定条件的全日制非毕业班本科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分为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三项。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430元/月、330元/月、280元/月三个等级,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330元左右,资助时间为10个月,从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认定同时作为“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各项困难补助、社会助学金发放资格的审核依据。

三、名额控制与等级确定

序号

年级

阳光成长计划总人数

国家助学金

自立生

一等

二等

三等

1

2017级临床医学1班

7

1

1

3

2

2

2017级临床医学2班

5

1

1

2

0

3

2018级药学1班

6

1

1

2

2

4

2018级药学2班

6

1

1

2

2

5

2018级药学(全英)1 班

3

1

1

1

0

6

2018级临床医学1班

8

2

2

3

1

7

2018级临床医学2班

8

2

2

3

1

8

2019级药学1班

7

1

2

3

1

9

2019级药学2班

7

1

2

3

1

10

2019级临床医学1班

7

2

1

2

1

11

2019级临床医学2班

7

2

1

3

1

12

2020级药学1班

8

1

2

3

2

13

2020级药学2班

8

1

1

4

2

14

2020级临床医学1班

5

1

1

2

1

15

2020级临床医学2班

5

1

1

2

1

16

2020级临床医学3班

6

1

1

2

2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精准帮扶政策精神,推进我校精准资助工作,对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经核实,原则上可获得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须结合实际情况)。

四、评审要求

1.“阳光成长计划”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和学校对他们的关爱,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做好“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根据《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落实“量身定做、套餐配比”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这是资助工作的核心环节,资助计划的制定应做到:新申请与续申请有别、普困与特困有别,权利与义务结合、无偿与有偿结合、长期资助与短期资助结合。

3.“阳光成长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对本学年已在该计划中的学生,各学院可通过灵活方式,如电话联系、线上视频回访其亲友等途径,侧重了解学生在受助期间学习、生活、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情况,以便对其困难生认定及资助情况做出调整。

4.各学院应做好资助材料归档工作,对每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阳光成长计划”评审等材料进行分类建档封存,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五、评审步骤

第一阶段:学生自主申请及学院逐级审核(5月31日至6月7日)

学生自主申请可与班级、学院审核交替进行,提高审核效率。

1.学生自主申请:学生自愿向学院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和资助申请(网上资助申请可同时进行,须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进入“阳光计划”系统),本学年已在该计划中的学生还需向所在学院提供《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期生活规划》(附件2)。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应按《2020-2021学年贷款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的要求准备材料(详见附件3)。

2.各班级根据《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对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及公示。6月7日前将《beat365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5)发送至yxytw@hqu.edu.cn,相关纸质材料各班主任留存。

3.学院对各班级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和调配。

第二阶段:学校进行网上名额设置及学院网上审核(6月12日至6月21日)

1.学院审核汇总后报送至学校。

2.学校进行网上名额设置:

6月12日-6月14日,学校进行网上“阳光计划”系统的名额设置。

3.学院网上审核:

6月15日-6月21日,班主任、辅导员对提出资助申请的学生参照上一学年的综合表现情况进行班级和学院两级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相应范围内公示。

第三阶段:材料报送及学校审批(6月22日至6月28日)

1.6月22日-6月25日,学生资助中心汇总评审意见,进行审批、公示,并将结果反馈各学院。

2.6月28日前,各学院导出《“阳光成长计划”汇总表》、《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名单汇总表》(新贷及续贷分开),《陈进强贷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送两校区学生资助中心。

3.6月28日前,各学院将《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本科生)》(附件5,仅电子版)以及陈进强贷学金申请材料按名单顺序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老生新贷国家助学贷款材料于10月份与新生新贷材料一起报送。

第四阶段:资助落实

1.贷款审批及发放:7月上旬,学生资助中心组织陈进强贷学金合同签字,并将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名单报送至中国银行。预计8月份贷款款项到账。

2.国家助学金发放: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老生部分)从9月份开始发放。

六、几点说明

1.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未按规定缴纳学费的将不予注册。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部分将由学校直接扣缴作为2021-2022学年的学费。

2.贷款学生无论新贷、续贷都须为“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并在“阳光计划”系统中申请贷款。

3.各学院应充分重视并发挥“阳光成长计划”在育人成才方面的作用,“全面培养”与“重点关注”相结合,通过感恩教育、技能培训、义工锻炼、人文关怀、树立典型等多种形式对“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进行全方位的培养,提升“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的综合素质。

4.学生资助相关数据均以“学工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为准,请认真审核“学工管理信息系统”相关信息。




      中共beat365委员会

20215月31日


中共beat365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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