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beat3652019-2020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0 浏览次数:

关于评选beat3652019-2020学年

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通知

学院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以及《学生手册》(2020版)等有关文件精神,学院近期拟开展2019-2020学年校级院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7级、2018级、2019级在籍全日制本科生

  1. 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模范履行公民义务;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无学术不端行为;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6.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7.社区表现分不在本楼栋后30%,或考评结果虽居楼栋30%,但综合考评成绩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

    8.《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9.当学年未受违纪处分。

    三、院级奖学金

    (一)奖励标准及评选名额:

    院级奖学金共分3个等级:一等奖1000/人,二等奖800/人,三等奖600/人。

    班级名额控制在班级人数的25%内,四舍五入取整,获校、院先进班级在25%的基础上可多申报三等奖学金1人。

校先进班级

2019级研究生  2017级药学一班

院先进班级

2018级药学一班  2018级药学二班  2018级临床一班

(二)申请条件

1.积极参加校、院、班级组织的各类活动,绩点、综测排名在班级前40%(境外生50%,学年各门课程无挂科情况;

2.对于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承担社会工作,担任学校、学院和班级主要学生干部满一年,工作认真负责,年度考核良好及以上,绩点、综测排名班级前60%

3.积极参加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类文体比赛等活动并获奖,绩点、综测绩点排名在班级前60%

4.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或第三作者参加校级以上(含校级)学术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活动及学科竞赛获三等奖以上,绩点、综测绩点在班级前60%

5.对于学习成绩取得明显进步的学生,学年平均绩点班级排名比上一学年进步30%以上,或者挂科学分减少10个学分及以上。

满足奖学金基本条件及以上条件之一,且本学年今日校园健康打卡被通报次数不超5次,可申请学院奖学金。在其他方面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条件,须提供自述报告一份,由学院研究决定

当学年担任学院团委委员、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学生党支部委员的同学符合评选条件的指标单列,不占班级指标数,需班级备注说明并上报,由学院研究决定。

二、院级荣誉称号的种类及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

评选条件: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华侨大学奖学金且未获得当学年校级三好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条件:担任学院、班级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年,年度考核优秀。

三、评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班级、学院和全校逐级公示制度,在公示期间对评选过程和结果可以提出任何异议

2.本细则所涉及的个人奖项在当学年内一般不可兼得,评选奖项时就高不就低

3.评选步骤:个人申请——班级初评——学院审核。各班级按综合情况排序,学院根据申请人数、划拨金额等最终确定奖学金等级、荣誉称号名单后公示。

、其他说明:

1.上述通知中未尽事宜(如参评条件等)请参阅《学生手册》(20208月版)的相关规定。

2.希望各班级成立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小组认真组织,评选时要严格掌握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在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评选,结果要在班级范围内公示1个工作日。

3.各种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均不兼评兼得,但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可兼得。

4.勤工助学、兼职辅导员岗位不列入学生干部编制。

5.本学期初转专业的学生,符合2019-2020学年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条件的,向原所在学院申请。

五、材料报送

院级奖学金、荣誉称号汇总表须班主任签字后,113010:00前送交学院309室,汇总表电子版以“班级+院奖发送至yxytw@hqu.edu.cn

咨询电话:0595-2269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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