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内设各机构,各位监考教师,全体学生: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严肃考场纪律,营造良好的教风、学风、考风,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将考试工作要求和有关考场纪律通知如下:
一、各班班主任组织考风教育专题班会
各班班主任应在每学年初和考试周开始前,召开专题班会,通过组织学生学习《华侨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华侨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等文件、典型案例、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等形式,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
二、任课教师考试工作要求
1.任课教师应于考试前1-2天(休息日不办公,应提前领取)到教务处文印室领取试卷(内含《监考须知》、《考场情况登记表》等),并及时检查试卷的质量和数量。
2.领取试卷后,应做好试卷的保管工作。违反保密规定,造成考试的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丢失、泄密等重大事故的,将根据《华侨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进行相应处分。
3.任课教师应从教务系统导出学生选课名单并安排考场座位表,于开考前投影在教室屏幕或者打印、张贴在考场内。
三、监考教师工作要求
教务员应按规定做好监考教师的指派工作(每一考室2名监考教师),并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实际情况,合理做好考试期间院领导巡视考场的安排。监考教师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1.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
2.检查考生证件(贴有清晰照片的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引导考生对号入座并清点考生人数。禁止未携带有效证件或迟到超过30分钟的考生进入考场;考试进行60分钟后,才准交卷退场。
3.提前10分钟向考生强调考场纪律:
(1)要求考生清理桌面、抽屉及地面纸条,除考试规定可以携带的物品外,其余物品不得带入考场或放在指定位置。禁止携带的物品包括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草稿纸或其它与考试课程相关的材料;
(2)考试期间应保持安静,不得旁窥、交头接耳、互相打暗号和手势等,不得私自向其他同学借用考试用品等;
(3)考试期间没有特殊原因,未经监考教师同意,考生不得离开考场,否则视为自动交卷;
(4)考试时间结束,考生必须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整理好放在书桌上,等监考老师收齐清理后,方可退出考场。不准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5)提前交卷的考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闹、高声谈论考试相关情况等。
4.提前5分钟发放试卷。发放试卷后,向考生说明试卷共有几页,是否双面印刷,以免考生漏答题目。
5.考试过程中,若发现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监考教师应立即指出并予以制止,锁定有关证据并及时将违纪情况详细填写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并在考试结束后及时报送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分委员会,不得私自处理,否则作为教学事故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学院或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的学生及时做出严肃处理。
6.考试结束时回收并清点考试材料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开考场。
四、考场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
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视情节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该门课程考试成绩无效以零分计。
1.将禁止携带的电子设备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等带入考场的;
2.偷看、抄袭或者协助他人偷看、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课程内容等相关资料的;
3.在桌面、身体等处写有与考试课程有关内容的;闭卷考试过程中,桌内或座位旁有翻开的或答卷下面垫有与考试课程相关的纸张、书、笔记、讲义、复习提纲等物品的;
4.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试卷、答卷被强行拿走的同学知情不报的;
5.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的;
6.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或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7.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8.考试期间传接物品、资料、笔记、纸条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考试中交头接耳、旁窥、打暗号和手势等;
10.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考试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和学习质量的重要手段;严肃考纪考风,对树立良好学风教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公平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大家根据文件要求,自觉履职尽责。
附件:
beat365考试诚信承诺书